巴西充電器市場合規 · 43
出口巴西的手機充電器,買家該如何核對 Anatel 核准?
把 Anatel 核准資料連回手機充電器的精確型號、額定值與製造商。第 5155 號法令界定適用範圍,外觀標誌不等於出貨身分證明。
懶人包
Anatel 第 5155 號法令的附件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強制適用於特定交流/直流手機充電器、感應式充電器與專供供電的 USB 介面;電視、電腦等設備設計內建的 USB 埠不在這項要求範圍。買家應把 Anatel 核准號及證書連回報價中的精確型號、額定值、製造商與宣稱的系列關係,因為相似外殼或另一變體的真實證書都無法識別眼前這款產品。對海外採購而言,這會影響巴西市場規劃與 OEM 變更管理;ZIMONAI 的判讀是,型號身分鏈比標誌或文件標題更值得優先核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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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5155 號法令列出特定手機充電器類型,包括交流插座與車用直流充電器、感應式充電器及專供供電的 USB 介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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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准資料與證書須能對上報價型號、額定值、製造商及實際產品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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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atel 自 2026 年 9 月 8 日起以 Certifica 處理認證與核准申請;主管機關說明,這次改的是作業平台,不是技術要求。
第 5155 號法令涵蓋哪些手機充電器?
Anatel 第 5155 號法令於 2024 年 4 月 17 日生效,附件要求自同年 10 月 14 日起強制適用。適用類型包括以交流市電供電的可攜式充電器、由直流電源供電的可攜式充電器(例如車用充電器)、不論交流或直流供電的感應式手機充電器,以及沒有資料傳輸功能、專供電子裝置供電的 USB 介面。
附件另排除電視、電腦及車載多媒體設備等其他產品電路設計內建的 USB 介面。它把手機充電器定義為用來充電手機電池的設備;不會轉換或調整電能的線材等產品,不在該定義內。分類應回到實際功能與架構,不宜只依供應商使用的「電源適配器」名稱判斷。
核准紀錄、證書與報價型號要如何對上?
先從產品上的核准識別資訊取得 Anatel 核准號,再索取相對應的核准證書與符合性資料。Anatel 常見問題說明,可用核准號,或申請者、製造商名稱查詢產品。由於主管機關在 2026 年 9 月把新申請移至 Certifica,買家應從現行產品認證頁確認可用的官方查詢入口,再比對完整型號與尾碼、品牌、製造商、輸入與輸出額定值、插頭、埠位及型號系列對照,並回看報價與代表性樣品。法令也要求符合性文件列出評估時使用的最大輸入與輸出電壓、電流。
技術要求以型號為核心:相關電氣安全試驗每一受評型號至少需 22 台樣品;只有外殼、印刷電路板、互連圖、電路板佈局與內部硬體相同,才可依相似性納入同一評估系列。外殼不同時,特定插腳尺寸與機械要求須補充試驗。買家因此應索取系列涵蓋的文件依據與變更紀錄,而不是只憑共用產品照片推定。
- Anatel 核准號與相對應證書,並以最新官方資訊交叉確認
- 精確品牌、型號尾碼、製造商,以及巴西市場合規責任方
- 輸入/輸出額定值、插頭、埠位與產品照片
- 系列涵蓋的書面依據,以及外殼、電路板、佈局與硬體條件
- 結構變更後的核准、補充試驗或其他適用紀錄
2026 年 Certifica 上線,應和法規變更分開看
Anatel 公告 Certifica 平台自 2026 年 9 月 8 日起受理認證與核准程序;原 SCH 系統同日起停止接收新申請。主管機關將此說明為申請作業平台更換,並表示認證與核准規則維持不變。Anatel 常見問題列出以核准號或申請者/製造商名稱查詢的方式;由於流程剛更換,應透過現行產品認證頁確認最新入口,不要假設舊 SCH 網址仍可使用。資料庫結果也不能取代產品證書與型號比對。
採購檔案宜一併保存產品標誌、核准號、證書、製造商授權或關係、系列涵蓋依據、試驗資料及有日期的官方查核紀錄。Anatel 也說明,市電連接式充電器不能以個人自用符合性聲明的例外程序,拿外國證書取代要求的評估;這和一般商品上市核准是不同路徑,也不應被解讀為商用樣品可一概免辦程序。
買家核對清單
買家核對清單
- 先按實際功能分類:交流/直流可攜式、感應式、專供供電的 USB,或其他設備內建介面
- 記錄實物或包裝上的 Anatel 標誌與核准號
- 取得現行核准證書,核對持有人及證書涵蓋型號
- 比對型號尾碼、額定值、插頭、埠位、製造商與樣品照片
- 要求供應商書面說明系列涵蓋依據,並提供相關變更或補充試驗紀錄
- 從 Anatel 現行產品認證頁進入 Certifica 或產品查詢,不把舊申請流程當成核准證據
資料來源與查核依據
資料來源與查核依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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